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20日讯:为培养一批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全科医师,为个人、家庭与城乡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管理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录单位为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功能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区的16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应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及2014年珠海生源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生除外),及国(境)外2014年已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公开招聘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的培训学员,须经过三年时间的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补助。培训结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全科医师岗位证书者,被聘用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3.报名材料:(1)《珠海市全科医师培养学员报名表》(附件3)1份;(2)大一寸彩色近照2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工作和培训经历有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邮寄材料报名的考生,于11月12日至13日(8:30—12:00,14:30—17: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206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招聘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zhhealth.gov.cn)上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资料】2015年珠海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现场抽题回答及提问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入围实践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3.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依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整个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考试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培训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其名单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投诉或投诉经查证不实的,由各区(功能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培训基地与定向培养学员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五)办理聘用手续
定向培养学员在规定的培训期间考取临床类职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科专业)》的,按原招收计划分配至相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师岗位工作。
培训期满未按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全科医师岗位证书者,可延长1年培训时间,期间不再发给生活补贴,延长培训时间后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全科医师岗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卫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212835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报到时未能提供本人的学历、学位证或相关证明的;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在考试及体检过程中作弊的;5.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6.有违法犯罪记录的;7.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全科医师培养及生活补助。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由珠海市卫计局统一组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3年培训期间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本科毕业学员,第1-3年的生活补助分别不低于3000元/月/人、3500元/月/人和40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研究生毕业学员,第1-3年的生活补助分别不低于4000元/月/人、4500元/月/人和50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员,第1-3年的生活补助分别不低于2200元/月/人、2700元/月/人和32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同时各区财政负责为定向培训学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全科医师定向培训学员完成培训取得合格证后,须在按协议约定的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服务6年以上,否则按协议相关条款处理。
附件:1.2015年公开招聘全科医师培养学员岗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3.珠海市全科医师培养学员报名表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